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(记者翟伟、李术峰)“卷子”代替“条子”,才干代替关系……身份、地域界限被打破,国家行政机关“大门”向社会敞开。近年来,公务员考录制度广泛推行,传统人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,“凡进必考”的进人机制已经建立。人事部日前透露,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已连续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,累计报名人数超过4万,共录用近4400人。
建立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党和国家在干部人事制度上革除陈规、锐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。1993年,国务院正式颁布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之后,人事部出台了《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》,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
据了解,截至1999年初,在国务院工作部门中,除4个部门因编制已满,无职位空缺未组织考试外,其余全部实行考试录用公务员。中央垂直管理系统也进行了考试录用试点,海关系统从1997年开始,连续3年进行了公开招考,报名1.5万多人,共录用2826人;北京等9个边防检查总站进行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,报名4000多人,录用529人。
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也全面推行了公务员考录制度,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已全部进行了省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。辽宁、吉林等18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举行了省、地、县、乡四级统考;广东、上海、海南等省市还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,打破身份、地域界限,不拘一格选拔人才。截至1999年初的统计,全国报考公务员人数达150万人,录用数量为15万人。